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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商書策》原文--道盡千年華夏商道商策

《商書策》,據傳為戰國后期或秦漢時期所作,作者佚名,全文僅828字,卻字字珠璣,道出了為商的真諦和根本。幸運的是,終于找到了原文和竹簡篆文,與諸君共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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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者,易也。宇宙者,易力也;天地者,易氣也;天人者,易運也;地人者,易情也;人人者,易心也。“人法地、地法天、天法道、道法自然”,法者,易智也。道法之下,無不易也。易理既明,商道通也。

商道者,心之道也。道由心生,心自道明,以心治道,以道馭心也。故為商者,小者馭物,中者馭人,大者馭心。馭物者,易物也,唯利而圖之,術也;馭人者,易利也,唯名而圖之,法也;馭心者,易德也,無圖無不圖而各得其所,道也。“德者本也,財者末也。”故為商之道,易利而重道,易名而重德,取財而有道。道為商本,商為道形。

道法者,謂之書,以利人者也,亦或規己者也。術者,謂之策,以利己者也,亦或戒人者也。有書無策,非商也;有策無書,奸商也;以書馭策,大商也。故大商者,載之以道以為書,行之于術而為策,乃商書策也。

為商者,止于天地人者也,是為三源九律。天者,德之源也,為愿,為志,為成也。無德而商無本,無天而志無存。地者,事之源也,為用,為物,為法也。事不諧而商不成,地不諧而法不行。人者,心之源也,為信,為善,為誠也。心正而商通,人正而意誠。

天之律者,愿、志、成也。愿者,眾之謀也。為己則無眾,為人則傷眾,為眾則同欲也。志者,眾之尋也。利己則世人離,利世則財名聚。成者,眾之得也。享己則失眾,享眾則得人。“是故財聚則民散,財散則民聚。”

地之律者,用、物、法也。用者,事之需也。用出于愿,合于志,而得于成。用而事之,事乃聚力,空而事之,事無所依。物者,事之資也。有可見不可見之物,有可思不可思之物,亦有無知之物,唯窮而究之,必無缺漏。物備而事可久,物乏而事無成。法者,事之矩也。法在律己,不在責人,故法務嚴;法在擇人,不在擇己,故法宜寬。寬嚴之道,在乎同好惡,在乎得其所,在乎必行也。法之必行,務在可行,自始而終也,而不失其矩。行者,其形也,矩者,其理也,常者,文明也。

人之律者,信、善、誠也。天地之律,皆成于人。信者,言而必行也。行于己則人敬之,而慕其所為;行于人則人愛之,而鐘其所為。善者,與人為利也,人亦善之。利于內則內一也,利于眾則眾合也,利于天下則天下歸己也。“善者,吾善之;不善者,吾亦善之,德善。”誠者,若愚也。大智者若愚,大誠者似愚,大智大誠則成矣。物誠則眾求之,事誠則眾是之,意誠則眾隨之。大誠而至道,“誠者,天之道也;思誠者,人之道也。”

九律之為商,則商為道也,人為圣也,財不可量也,而名亦顯矣。是故以道馭商,則書策相合,乃為大商也。三源九律之為商,則商之至也。是故為商者,循商書策,不可不查,不可不戒也。